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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9月6日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发布日期:2024-09-09 15:17
来源:枞阳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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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任命:
胡显景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俞正银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陆忠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吴文汉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俞正银的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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