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7月13日(星期四)下午3∶00在县人大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会期半天。
建议本次会议议程为:人事任免。
列席会议人员: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各1人,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
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按时参加会议,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报经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同意。
请县融媒体中心做好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枞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