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的
通 知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上午8∶30在县人大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期半天。
建议本次会议议程为:1.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人事任免;3.听取和审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县人大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接受个别县人大代表辞职请求的报告;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枞阳县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5.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枞阳县2025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6.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5年政府投资计划实施情况和2026年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7.听取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办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
列席会议人员: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各1人,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县审计局负责人;藕山镇、汤沟镇、钱铺镇人大主要负责人,部分县人大代表。
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按时参加会议,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报经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同意。
请县融媒体中心做好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附件: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议题安排
附件: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议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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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地点 |
主持人 |
内 容 |
列 席 会 议 人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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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5 月 12 日
上 午
8:30 |
县 人 大 办 公 楼 四 楼 会 议 室 |
县 人 大 常 委 会 主 任
吴 峰 |
1.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
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藕山镇、汤沟镇、钱铺镇人大主要负责人,部分县人大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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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事任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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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听取和审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县人大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接受个别县人大代表辞职请求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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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枞阳县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
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藕山镇、汤沟镇、钱铺镇人大主要负责人,部分县人大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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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枞阳县2025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
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县发改委、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县审计局负责人;藕山镇、汤沟镇、钱铺镇人大主要负责人,部分县人大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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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5年政府投资计划实施情况和2026年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 |
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藕山镇、汤沟镇、钱铺镇人大主要负责人,部分县人大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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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听取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办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 |
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藕山镇、汤沟镇、钱铺镇人大主要负责人,部分县人大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