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7月17日(星期三)下午3:00在县人大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期半天。
建议本次会议议程为:审议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个别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辞职请求的议案。
列席会议人员: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各1人,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汤沟镇人大主席。
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按时参加会议,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报经会议主持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付和平同志)同意。
枞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