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4月30日上午8:30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会期半天。
建议本次会议议程为:1.听取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3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2024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的报告;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两湖灌区”项目规划和实施情况的报告;5.通报表扬2023年度优秀县人大代表小组等集体和优秀代表建议。
列席会议人员: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各1人,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县公安局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县十七届人大各代表小组组长。
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按时参加会议,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报经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同意。
请县融媒体中心做好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附件: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议题安排
枞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附件: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议题安排
时间 |
地点 |
主持人 |
内 容 |
参 加 会 议 人 员 |
4 月 30 日 上 午 8:30 |
县 人 大 办 公 楼 四 楼 会 议 室 |
县 人 大 常 委 会 主 任
占 聆 娜 |
1.听取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 |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县十七届人大各代表小组组长。 |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3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2024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的报告; |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县十七届人大各代表小组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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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县公安局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县十七届人大各代表小组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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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两湖灌区”项目规划和实施情况的报告; |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县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县十七届人大各代表小组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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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表扬2023年度优秀县人大代表小组等集体和优秀代表建议。 |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县十七届人大各代表小组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