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
通 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1月31日上午8:30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会期半天。
建议本次会议议程为:1.人事任免;2.听取和审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县人大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3.听取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4.听取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5.决定关于召开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6.讨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列席会议人员: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各1人,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县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人;金社镇、项铺镇、官埠桥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
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按时参加会议,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报经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同意。
请县融媒体中心做好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附件: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议题安排
枞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9日
附件: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议题安排
时间 |
地点 |
主持人 |
内 容 |
参 加 会 议 人 员 |
1 月 31 日 上 午 8:30 |
县 人 大 办 公 楼 四 楼 会 议 室 |
县 人 大 常 委 会 主 任
占 聆 娜 |
1.人事任免; |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金社镇、项铺镇、官埠桥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 |
2.听取和审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县人大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 |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金社镇、项铺镇、官埠桥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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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听取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金社镇、项铺镇、官埠桥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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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听取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审议(评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县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人;金社镇、项铺镇、官埠桥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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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决定关于召开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 |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委、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金社镇、项铺镇、官埠桥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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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讨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金社镇、项铺镇、官埠桥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