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章天鸿辞去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1月8日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个人原因,章天鸿提出辞去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章天鸿辞去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