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1月2日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19日至1月21日在县城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枞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枞阳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枞阳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枞阳县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县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枞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枞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会议召开时间如需调整,授权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