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报告(七)
(关于残疾人保障“一法一条例”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一、进一步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
一是加强“一法一条例”宣传。借助“全国助残日”等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发放“一法一条例”读本3000多份,使“一法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入人心。积极做好残疾人自强自立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的宣传,营造人人关心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将“一法一条例”纳入“八五”普法内容,发放法律文本315份、举办法治讲座4场次,宣讲“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帮助从业人员掌握政策、依法履职。三是建立健全志愿助残工作机制。2023年新增助残志愿者30人服务记录613人次,建立健全组织管理、褒扬激励等制度。支持助残志愿者组织与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维权全面结对,全面提高助残志愿服务覆盖面。
二、进一步提高残疾人救助水平
一是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帮助残疾人加入基本医疗保险,加大对困难残疾人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的救助力度。2023年1月以来为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费634.880万元,补助10836人;为困难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759.376万元,护理补贴13594人。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33户。二是积极救助困难精神残疾人。认真落实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精神残疾人服药补贴等惠残项目,2023年精神残疾人已补助4901人次,补助资金达468.7万元。三是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质量。2023年已安置各类有康复需求残疾儿童215人次进行康复训练,为这些家庭减少各类开支300多万元。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增加和完善康复功能,2023年更新和配备的康复设备40余件,资金达15万元;不断提升康复教师业务水平,组织6名康复教师参加省市残联组织的培训。
三、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力度
一是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积极开展“走访拓岗促就业”活动,截止7月份共走访10家企业宣传残疾人用工政策,拓展残疾人就业岗位10个,有效助推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二是强化培训提升就业技能。积极为广大残疾人提供职业技术培训、就业推介、招工信息发布等服务,委托培训机构为有劳动力和就业创业意愿的适龄残疾人提供免费实用技术培训3场次和就业培训127人次,促进残疾人掌握相关技能,增加就业机会。三是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2023年已为300名残疾人提供就业,扶持资金90万元;进一步扶持和规范盲人按摩行业发展,推动县城5家盲人医疗按摩机构积极吸纳6名符合条件的盲人就业。
四、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提升残疾人教育服务水平。建立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就读工作台账,全面了解全县380名适龄残疾儿童基本情况。2023年为6名残疾学生参加高考提供便利服务。落实残疾学生全覆盖的资助政策,其中2023年将实施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不少于20人次。二是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力度。加快县城道路、广场公园等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目前已建设无障碍道路长度696米,无障碍路缘石坡道18处,人行盲道1392米;2023年为52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改造无障碍设施,投入资金150万元。三是完善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保障体系。推广个性化的适配服务,普及助听器、助视器、假肢等残疾人急需的康复辅助器具,2023年适配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293件,适配289人次,适配资金12.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