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报告(三十四)
(关于2024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我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审议意见研究落实。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夯实管理基础,摸清资源底数
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整合国土、林、水、湿、矿等调查数据,建成跨部门协同的“一张底板、一套数据”体系,实现各类资源动态监测和年度更新。加快建设全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一张图”综合管理平台,打通部门数据壁垒,推动资源状况、规划管制、开发利用等信息集成共享。
二、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统筹监管
明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所有者职责,厘清调查监测、确权登记、规划利用、收益管理等环节部门职责边界。严格执行有偿使用制度,规范出让、转让、租赁行为,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将资源管理绩效纳入相关部门和乡镇高质量发展考核。
三、提升利用效益,盘活存量资源
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管控,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大力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提高土地“亩产效益”。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提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在符合规划前提下,探索存量资产盘活路径,支持生态旅游、康养等多元利用模式。
四、严守生态底线,增强风险防控
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重点推进“两河两赛”等生态脆弱区治理,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工程项目环评和地灾评估,落实“谁开发、谁保护”主体责任。建立自然资源领域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水污染等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通过以上措施,我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不断夯实,体制机制持续完善,资源利用效益稳步提升,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