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报告(二十六)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一、关于“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既是法律的刚性要求,也是践行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对推进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服务监督,切实将建议中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破解难题的政策措施,更好地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权益。二是压实主体责任。要求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 "第一责任人" 职责,通过专题会议、专项部署等方式,确保建议办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三是健全办理体系。县政府领导坚持以身作则,对部分重点、难点建议亲自会议部署、指示批示、协调办理,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坚持靠前指挥、全程跟进,进一步夯实了“县长负总责、分管副县长领办、承办单位具体负责”的层级负责办理机制。
二、关于“进一步做细办理工作”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是送上门的社情民意,办理的过程就是紧密联系群众、为民办实事解难事的过程。一是密切沟通联系。各承办单位始终把沟通协调作为办理工作的必要环节,杜绝或减少“一次性”办理,严格执行事前、事中、事后“三见面”机制,通过座谈、走访、调研等方式加强与代表的面对面交流,认真落实事前沟通联系,准确把握建议的真实意图和细致要求,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法,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事中征求意见,以沟通增共识、以合作促办理;事后跟踪回访,主动报告落实情况、做好解释说明,根据反馈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切实增强办理工作质量和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度。二是加强协同配合。围绕代表建议前瞻性、综合性不断增强的现状,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协调机制,指导承办单位处理好主办和协办的关系,严格落实主办单位牵头、协办单位联动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承办单位纵向沟通、横向协调能力。三是强化跟踪督办。定期对已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建议开展“回头看”,进行电话、上门回访和实地督查调研,对问题解决不够到位、措施跟进不够有力的,责成承办单位迅速整改落实,对所承办建议进行二次办理、二次答复,直至问题解决、代表满意为止,真正做到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
三、关于“进一步增强办理实效”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县政府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改进提升,切实增强了办理实效。一是注重办理质量。在交办阶段对人大代表建议逐条分析、专题研究、对口交办,确保承办单位接得住、拿得准、办得好,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不让代表真实意愿跑偏和落空。坚决克服“重答复、轻落实”倾向,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心放在解决问题和促进工作上。二是突出重点引领。县政府要求承担重点建议办理任务的承办单位要加强统筹谋划,结合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推进工作,达到“办好一件,解决一批,影响一片”的效果,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由“治标”向“治本”转变。三是全面加强联络。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联络站的法定阵地作用,将其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抓手。推动各承办单位严格落实"三见面"制度,规范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民意受理平台,优化"收集-交办-督办-反馈"全链条工作机制。要求各承办单位负责人要积极主动走进人大代表联络站,与人大代表和群众面对面交流,倾听民声民意,了解群众诉求,强化职能部门与代表群众的常态化互动,切实将代表"金点子"转化为发展"新动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