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八)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县应急管理局工作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一、关于“进一步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工贸行业安全监管。结合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金属冶炼企业等方面重大隐患,立案查处2起违法行为。二是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开展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主要负责人履职、防高坠及车辆伤害等专项行动,督促停产停建非煤矿山企业完善停产期间安全防范措施。成功申报4座尾矿库企业风险隐患整治项目。三是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审核5家危化品经营企业申请、延期、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下达停止经营通知1份。查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违规行为3起。现场审查全县300多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安全经营条件,把好安全准入关。四是全力做好灾害救助。摸底调查出全县2024-2025年度因灾生活困难需救助群众33202人,主要是因洪涝灾害造成农作物减产绝收、房屋受损等原因致使家庭生活困难人员。五是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督促指导县内9个地震宏观观测网点规范动植物异常、地下水变化等自然现象的观察记录。及时关注并应对肥东地震等周边震情动态,密切监测关注本地舆情。成功举办“枞阳县2024年地震综合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全县公众的防灾意识和避险能力。
二、关于“进一步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作用”整改情况
一是全力推进县应急指挥中心项目建设。已完成项目设计、财政评审、标前公示等程序,该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推动构建上下贯通、衔接有效、反应灵敏的统一指挥应急指挥体系和高效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二是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坚持每季度召开县安委会例会,通报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点评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下步重点工作建议,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三、关于“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法》作为安全教育培训必修课,提升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学法遵法守法意识,压紧企业主体责任。通过日常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引导企业自觉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让企业主真正把安全生产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二是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推行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工矿商贸企业(49家)、重点检查危化品企业(55家)名单库,明确重点监管企业和一般企业执法检查频次和覆盖率。同时强化联合执法检查,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日常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明察暗访频率,依法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关于“进一步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整改情况
一是抓好应急预案修编和演练。结合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业务工作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讲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编制要点,为乡镇编制相关预案提供参考。参加并指导乡镇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预案可操作性。指导横埠镇筹备县级森林防灭火实战应急演练,11月14日,在横埠镇新华村组织开展了2024年森林防灭火实战应急演练,县森林消防专业队、横埠镇森林消防半专业队、新华村应急分队30人参演,提升了县乡村三级森林防灭火队伍协同作战能力。二是抓好基层防灾救灾能力提升项目实施。省、市统一采购的基层防灾救灾能力提升项目各类物资装备正在陆续到货,下一步将结合我县实际,及时配发到县级专业救援队伍和16个乡镇,提升县级专业救援队伍和16个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装备配备水平,全面提升县乡两级应急处置能力。三是抓好消防救援能力提升。全力推动义津消防站建设工作,目前大力协调沟通,该消防站建设资金缺口和人员力量配备问题得到解决,具体建设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