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十九)
(关于检察建议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一、更新司法理念,切实发挥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作用
1.持续强化精准监督。在推动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的同时,突出生产生活安全、营商环境等领域,依托办案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有关单位改进工作、完善治理。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开展听证并与行政机关磋商2件,消除消防隐患10余处。
2.发挥类案监督作用。准确把握五大检察建议类型的性质特点、功能作用,突出加强对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综合运用。聚焦系统治理、行业治理,向有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问题源头治理。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向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制发检察建议3件,向交通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件。
3.探索与其他执法司法手段综合运用。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乡镇平安建设考核和县直单位平安建设考核之中。探索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监察建议等组合运用场景,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效果。
二、整合多项举措,努力提升检察建议工作实效性
1.坚持强基导向。将检察建议自身质量作为“生命线”,形成专家咨询、第三方评估、督促落实和通报、备案审查、优秀检察建议评选、由检察长审批签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一批相对成熟的工作措施,提升检察建议阐述问题精准性、分析论证严谨性、释法说理透彻性。
2.强化刚性保障。推动检察建议向“案件化”办理模式转变,建立从线索受理、立案登记、调查核实、审查认定、处理决定、跟踪反馈到结案归档的完整流程。制发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34件,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3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2件,再审检察建议3件,其他检察建议1件,回复采纳率均为100%。
3.加强品牌创建。建立以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安商·润企”护航队、“护她·益家”工作室、“检察后浪”法治服务团品牌,结合“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以“检察办案+检察建议+法律服务”模式实现法律监督质效倍增。“安商·润企”入选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品牌。
三、推动衔接配合,积极构建法律监督新模式
1.接受人大监督。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积极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建议工作,探索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健全人大代表参与检察建议的公开讨论、公开听证,共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公开听证11次。严格执行备案制度,向人大备案检察建议83件。
2.强化协同落实。积极与相关行政单位提前协调沟通,主动帮助被建议单位分析原因,不断完善整改措施。善于借助“外脑”发力,探索实行特邀检察官助理及专家咨询制度,新聘用特邀检察官助理5名。邀请县公安局、县自规局等5单位开展调研座谈会,实现司法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有效衔接,建立4项协作机制。
3.注重群众参与。整合线上线下多端融合的参与平台,充分运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通过线索提交、线索评估、专业咨询、参与听证、跟踪观察等多种方式,实现公益诉讼检察和志愿者服务的有效衔接,共招募了14名来自各行各业的志愿者。
四、强化能力建设,着力提高检察建议工作水平
1.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持之以恒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开展春训、警示教育、政治轮训等各类集中学习10次,参与学习103人次,交流研讨32人次。
2.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强化人员配备,优化专业骨干人才培养机制,采取实战实训、同堂培训等方式,着力解决“不专”“不会”“不力”等问题。建立检委会学习制度,共开展学习4次。搭建“枞检学堂”学习平台,共开展学习16期。
3.强化数字检察赋能。以数字化撬动法律监督,通过运用大数据,有效提升发现检察建议线索的能力。围绕数字化实现监督制约,推动打破数据资源壁垒。加强检察业务管理,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把精力放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来。
4.加强宣传引导。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扩大检察建议等检察职能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4次,受众1200余人,发放宣传制品15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