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十五)
(关于2023年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2024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一、统筹开展项目谋划储备
一是成立枞阳县工作专班,紧盯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劵、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支持方向,开展项目谋划工作。二是引进第三方机构助力项目申报。采用“部门+专班+智库”的形式,邀请专家召开研讨会,对拟申报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三是建立项目储备动态库。区分政策支持领域、方向,分门别类建立项目储备库,全流程数字化覆盖项目审核入库、在库更新、出库申报,全面提高资金争取效率。
二、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精神,印发《中共枞阳县委办公室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从源头上杜绝“半拉子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等问题发生。二是印发《枞阳县发展改革委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枞阳县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引导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委托咨询单位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切实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三是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健全部门会商审查机制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工作的通知》,针对政府性资金使用合理性以及筹措落实情况,建立部门联合会商机制,确保新审批项目符合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切实防止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三、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建设
一是优化项目审批程序,实施“多规合一”平台,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让数据多跑路,项目业主单位少跑路。大力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使用,规范项目审批程序,最大限度地为项目单位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二是深入开展重大项目突破年活动。深化重点项目县干包保、重大项目专班推进、“蜗牛项目”通报整改等机制,加快推进项目尽早尽快建设,推动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和有效投资。三是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变更签证管理,修订《枞阳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为合理确定和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提供政策依据。
四、切实规范建成项目管理
一是不断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深入学习《政府投资条例》《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全面掌握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管理细则。二是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上一年度政府投资性项目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抓好审议意见落实。三是开展项目后评价管理。要求项目单位对建成项目决策程序,项目合同及投资协议的签订与执行等,进行总结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措施和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