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四)
(关于县乡村振兴局工作评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防范返贫致贫机制
(一)多措并举,监测人群应纳尽纳。一是加强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定期召开业务培训会,2023年第四季度以来,县乡村振兴局共开展业务培训会2次,指导村级台账整理,切实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分类管理,做到监测全覆盖。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精准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三是完善监测方式,做到快速预警响应。用好农户自主申报、乡村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三种监测方式,快速预警监测。全年新纳入监测294户865人,其中第四季度纳入10户35人。
(二)精准帮扶,帮扶措施因人施策。一是精准研判风险,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切实落实“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对新纳入的监测对象及时落实了1176条针对性帮扶措施。二是完善工作流程,合理把控审查时间。新增监测对象合理优化县级比对审定”认定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有效缩短认定时间,做到15天内走完程序。三是做好数据维护,根据指标定期清洗。编制了《巩固脱贫成果和防返贫监测数据质量清洗操作手册》,2023年平均每周清洗一次,切实提高数据质量。2023年第三季度全省数据质量通报零误差。
(三)部门联动,预警信息及时处置。一是全面排查,健全预警机制。开展“农户日常自查、镇村定期排查、县级随机抽查”的动态监测工作机制,切实杜绝应纳未纳和体外循环现象。二是协作联动,发挥部门作用。与行业部门建立数据比对机制,及时预警。2023年11月,全县排查农户18.66万户68.35万人,会同相关部门筛查信息 18367条。三是及时响应,保障重点人群。重点关注低保家庭,将符合条件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对象,10日内制定帮扶措施。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管理
(一)全面夯实项目资金前期准备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2023年共批复148个项目,安排资金22536万元。二是优化2024年结合“一片茶(蓝莓)”“一条鱼”提升项目遴选质量。
(二)全面落实绩效管理制度。坚持“谁申报资金、谁制定绩效目标”原则,全面落实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自产业项目投入运营以来,年均收益率达8%以上(含光伏收益四千余万元)。
(三)加强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准确把握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要求,统筹谋划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进一步健全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监督管理机制,确保项目早日投产。2023年开展一次中期评估,问题涉及乡镇均已完成整改。
(四)强化工作调度。建立联合调度机制,组织有关行业部门不定期开展督察检查,对资金支出、项目实施等进行调度,防止因管理不善导致项目延期。2023年,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导14次,开展综合督查1次。
三、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管理
(一)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及时印发了《枞阳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试行办法》,及时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再核查、再摸底,防止资产流失,充分发挥资产应有效益。
(二)严格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各级均建立了扶贫项目资产移交、项目管理、扶贫资产管理、收益分配、资产处置、收支明细台账资料。同时,所有资产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动态监测系统,实现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数字化。
(三)加强资产摸底力度。开展资产核查摸底工作,对经营性资产的运营管护、收益分配情况进行检查,有效加强了资产管理规范性,切实提高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效。
四、关于进一步做好目标考核工作
(一)成立工作专班,高站位部署。组建了以县委、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为组长、副组长,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人社、财政、医保、农业农村等部门参加的整改工作专班,全力推进整改落实。目前,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并在全省视频调度会上作交流发言。
(二)制定工作方案,高效率推进。2023年10月13日召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整改“回头看”会议,要求将《2022年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和省自查问题清单》以及省考核评估发现问题结合起来,实行一体推进、一体整改,争取在今年的省考核中争先进位。
(三)严肃督导调度,高质量整改。县乡村振兴局实行周分析和双周调度工作机制,实时把握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不断细化工作措施,补齐工作短板,确保问题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