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2月11日枞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8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5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十四五”全面收官、“十五五”谋篇布局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共枞阳县委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职责,忠诚服务人民,以更高站位发挥“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以更大作为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更实举措推进人大工作提质增效,凝聚起全县五级人大代表同心同向、同题共答的履职合力,在中国式现代化枞阳实践的大场景中,坚定扛起人大的政治担当、使命担当、责任担当,为谱写现代化美好枞阳建设新篇章作出人大贡献。
一、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1.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制定常委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学习研读习近平《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2.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按照县委要求抓好落实。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加强对常委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做到县委中心工作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二、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落实修改后的监督法规定,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完善监督法实施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把前期调研、实地检查、会议审议做深做实,加强审议意见落实的跟踪监督,推动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影响法律法规实施的深层次问题闭环解决。严格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丰富监督方式,融合监督手段。
4.加强法律法规实施监督。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一法一办法”、《铜陵市城市生活污水排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对反家庭暴力“一法一办法”、防洪“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完善“检查报告+问题清单+督促整改”机制,对照法条,重点检查法定职责履行、法定目标任务完成、重点问题解决等情况。把全民普法作为依法治县的基础性工作,跟踪督查“八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配合上级人大开展立法项目征集、立法调研和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等工作。
5.加强财经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本县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本县2024年县级决算草案报告,审查和批准2024年县级决算和2025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本县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用好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增强监督的精准度和指向性。
6.加强政府专项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全县水库除险加固与运行管护情况、乡村产业发展、代表建议办理等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乡村产业发展情况,集体视察“重大项目提升年”实施、旅游产业发展情况。主任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县“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医养结合一体化等报告。围绕老旧小区改造、推进移风易俗和基层社会治理、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设等进行专题调研。评议县工信局、县城管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组织代表调研县看守所工作。
7.加强“一委两院”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县监察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报告,会同县人民检察院出台检察建议与人大代表建议双向衔接办法。
8.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督促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依法、及时、规范报备。听取和审议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9.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将人大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载体,及时转办督办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依法开展决定、任免工作
10.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紧紧围绕关系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事项,通过法定程序作出决议决定,及时将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11.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及时做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工作。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公开向宪法宣誓等相关制度。
四、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12.建设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站。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1号文件精神,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按照设施规范化、工作制度化、活动常态化、运行信息化、服务便捷化的建设目标,推进代表联络站、代表之家、代表小组活动室等平台载体向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站转型升级,建成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县中心实践站。
13.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立足法定职能,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助推民生实事“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提高代表参与民生实事项目的调研、审议、监督能力,注重总结提炼,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制度和规范。
14.探索建立预算监督基层联系点。结合工作需要,在乡镇、企业或有关业务部门等探索建立预算监督基层联系点。通过座谈、调研、数字化等多种方式,重点围绕重大改革任务和财税政策贯彻落实、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审计整改监督、重大财税问题研究等方面,发挥吸纳民意、汇聚民智、政策宣传平台的作用,为常委会强化预算、国资、政府债务监督提供参考。
15.推进“智慧人大”平台建设。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部署,依托省“智慧人大”系统,迭代升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全面推行代表履职二维码、平台二维码,打通“实体+网上+掌上”沟通渠道,逐步实现代表履职及服务全流程数字化。
16.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有序执行职务。健全和落实常委会联系代表机制,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开展先进代表小组、优秀代表建议评选工作,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
17.提高代表建议工作质量。通过情况通报、专题培训等方式,协助代表知情知政,引导代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反映社情民意,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督促承办单位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县党政领导干部领衔督办件比例,建立承办单位负责人进站与代表面对面交流答复机制。
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18.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四个机关”建设。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实现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法依规开展监督,营造人大机关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19.深化作风效能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要求。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深入践行“四下基层”,加强调查研究成果转化。更加注重人大工作者履职培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干部的民主法治素养和人大工作本领,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20.加强人大工作宣传。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办好枞阳人大网站,多渠道、多方式、多角度宣传人大工作,讲好人大故事、民主故事、代表故事,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深得人心。
21.强化工作联动协同。健全与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沟通联络机制,做好议题衔接和工作联动。加强与长三角和其他先进地区同级人大的工作交流,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对乡镇人大的工作指导,坚持同向发力、同题共答,不断提高全县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附:枞阳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
附件
枞阳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报告(22项)
(一)专项工作报告(12项)
1.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3月份,责任单位:法制〈监察和司法〉工委)
2.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时间:4月份,责任单位:城建环资工委)
3.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4月份,责任单位:预算〈财经〉工委)
4.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水库除险加固与运行管护情况的报告
(时间:4月份,责任单位:农业与农村工委)
5.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时间:6月份,责任单位:社会建设工委)
6.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6月份,责任单位:法制〈监察和司法〉工委)
7.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科教文卫工委)
8.县人民政府关于《铜陵市城市生活污水排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城建环资工委)
9.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预算〈财经〉工委)
10.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代表工委)
11.县人民政府关于乡村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农工委)
12.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的报告
(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法制〈监察和司法〉工委)
(二)计划、预决算报告(5项)
1.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预算〈财经〉工委)
2.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
(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预算〈财经〉工委)
3.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预算〈财经〉工委)
4.根据财政运行情况,视情安排审查和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
(时间:12月份,责任单位:预算〈财经〉工委)
5.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时间:12月份,责任单位:预算〈财经〉工委)
(三)议案调研报告(5项)
1.《关于加大对低效企业处置力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议案》的调研报告
(时间:3月份,责任单位:社会建设工委、法制〈监察和司法〉工委)
2.《关于推进S340江北港区至雨坛公路(横埠至江北港区段一期)建设议案》的调研报告
(时间:3月份,责任单位:城建环资工委)
3.《关于加大会宫白茶交易中心扶持力度议案》的调研报告
(时间:3月份,责任单位:预算〈财经〉工委)
4.《关于菜子湖流域重点圩口外坡修复议案》的调研报告
(时间:3月份,责任单位:农工委、代表工委)
5.《关于加快推进我县医养结合一体化及三院区EPC项目建设议案》的调研报告
(时间:3月份,责任单位:科教文卫工委)
二、主任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4项)
1.医养结合一体化情况的报告
(时间:7月份,责任单位:科教文卫工委)
2.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9月份,责任单位:预算〈财经〉工委)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时间:9月份,责任单位:社会建设工委)
4.县“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
(时间:11月份,责任单位:预算〈财经〉工委)
三、执法检查、执法调研(5项)
1.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实施情况
(时间:4月份,责任单位:社会建设工委)
2.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实施情况
(时间:7月份,责任单位:科教文卫工委)
3.检查《铜陵市城市生活污水排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时间:7月份,责任单位:城建环资工委)
4.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实施情况
(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社会建设工委)
5.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实施情况
(时间:11月份,责任单位:社会建设工委)
四、专题询问(1项)
乡村产业发展情况
(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农工委)
五、工作评议(5项)
1.县工信局工作评议
(时间:6月份,责任单位:预算〈财经〉工委)
2.县城管局工作评议
(时间:6月份,责任单位:城建环资工委)
3.县教体局工作评议
(时间:6月份,责任单位:科教文卫工委)
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评议
(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社会建设工委)
5.县人社局工作评议
(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社会建设工委)
六、集体视察(2项)
1.“重大项目提升年”活动实施情况
(时间:9月份,责任单位:预算〈财经〉工委、相关工委)
2.旅游产业发展情况
(时间:9月份,责任单位:城建环资工委、科教文卫工委)
七、专题调研(5项)
1.全县老旧小区改造情况
(时间:5月份,责任单位:城建环资工委)
2.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设情况
(时间:5月份,责任单位:科教文卫工委)
3.县看守所工作情况
(时间:7月份,责任单位:法制〈监察和司法〉工委)
4.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
(时间:9月份,责任单位:预算〈财经〉工委)
5.推进移风易俗和基层社会治理情况
(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社会建设工委)
八、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项)
1.做好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登记、分办、审查、反馈等工作
(时间:全年,责任单位:法制〈监察和司法〉工委、相关工委)
2.及时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时间:全年,责任单位:法制〈监察和司法〉工委)
九、专项活动(2项)
1.与市人大联动开展“铜都环保世纪行”活动
(时间:6—12月,责任单位:城建环资工委)
2.与省、市人大联动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
(时间:7—12月,责任单位:法制〈监察和司法〉工委)
十、代表履职评议(1项)
听取并评议本县选举的部分市人大代表的述职报告
(时间:12月份,责任单位:代表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