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2月3日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枞阳县委坚强领导下,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推进“四个机关”建设,紧紧围绕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聚焦发展要务、聚情民生关切、聚集代表力量,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守正创新、担当实干,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枞阳贡献更大力量。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部署及省、市、县委要求,持续深入抓好大学习、大宣传、大贯彻活动,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深刻领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从中找方向、找方法、找思路,推动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在人大落地见效。
2.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刻认识和把握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维护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
3.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对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特点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坚决扛起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担当。以“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为目标,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功效,使监督、决定等各项工作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基础工作,进行更多有益探索,创新更多实现形式,以代表工作的生动实践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时代内涵。
二、正确有效依法监督,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4.加强计划、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关注经济运行情况,审议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深化预算审查监督,审议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审查批准2022年度县本级决算,适时审查批准2023年度预算调整方案。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听取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审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5.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助力高质量发展,审议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高新企业培育情况报告。助推全县重大项目突破年活动,审议2022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水利抗旱设施建设与管理报告。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审议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深入推进法治枞阳建设,审议县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报告,适时审议县监察委、县检察院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决议执行情况报告。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审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6.推动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对乡村振兴促进法、消防法、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调研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决议执行情况,配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行政处罚法、物业管理条例、铜陵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
7.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严格执行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依法对县“一府一委两院”及乡镇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8.开展专题询问。着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满意率和建议事项解决率,结合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就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9.开展工作评议。对县商务局、医保局、卫健委、乡村振兴局进行工作评议,推动相关部门不断提升工作质效,更好发挥职能作用。
10.开展集体视察和专题调研。就重大项目实施、临江产业园建设等开展集体视察,围绕园区经济发展、项目用地保障、农村供水保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11.开展专项活动。推进“铜都环保世纪行”活动在我县的深入开展,与省、市人大同步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
12.开展代表述职评议。组织我县选举的部分在枞市十七届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开展述职评议。
13.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依法做好群众来信处理、来访接待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强对信访问题的综合分析,积极推动解决群众合法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4.提升监督工作质效。用好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专题调研等方式,打好监督“组合拳”。健全闭环监督工作机制,推进监督对象研究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15.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党委决策与人大依法决定相统一,围绕县本级决算、预算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依法及时作出符合党的主张、体现人民意志、切合枞阳发展实际的决议决定。
16.依法开展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宪法宣誓等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法治意识、责任意识。
四、提升代表工作绩效,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17.加强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主任会议成员带头参加所联系代表小组的活动,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的基层县人大代表,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坚持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组织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和改进联系人大代表工作。
18.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打造代表联络站升级版。常态化开展“聚民意、惠民生,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引导和支持代表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诉求,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19.做好代表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有序组织代表到全国人大培训基地、省人大培训中心等参加培训。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定期发送相关工作情况和资料,通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落实时间保障、经费保障等措施,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继续开展先进代表小组、优秀代表建议评选工作。服务在枞的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开展活动。
20.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关于盘活地处乡镇的闲置固定国有资产促进乡村振兴发展的议案》等6件议案进行调研审查。整理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转交“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办理。健全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各工委专项督办、代表工作机构协调督办的督办机制,提高办理满意率和问题解决率。
21.加强代表履职管理。认真落实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人大代表小组建设的意见,指导代表小组结合实际,打造活动品牌。将“互联网+”融入代表工作,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搭建代表履职信息化管理平台。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五、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四个机关”
22.坚持党建引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纵深推进常委会及机关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机关廉洁文化建设,支持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23.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干部学习、培训、教育、监督、管理,持续锻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新时代人大工作队伍。发挥人大作为主要民主渠道的特点优势,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更好纳入工作制度、嵌入履职程序。加快用数字化赋能新时代人大工作。
24.深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全省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动员大会、全县重大项目突破年暨作风建设深化年动员大会精神,大兴真抓实干之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改进会风文风,高质量开好法定会议,把更多精力放在推动工作落实上。改进视察、检查、调研工作,坚持问计于民,使人大工作建立在充分了解民情、广泛汇集民智的基础上。
25.加强人大宣传工作。持续扩大人大宣传影响力,解读好中国式民主的真谛,讲好人民当家作主故事。办好“枞阳县人大”网站。提高人大宣传信息质量,推动稿件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26.增进工作联系交流。加强与上级人大的联系,争取工作指导支持。加强与外地同级人大的工作交流,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强化工作联动,提高全县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附件:枞阳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
附件
枞阳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报告(22项)
(一)专项工作报告(11项)
1.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时间:4月份,责任单位:财经工委)
2.县人民政府关于水利抗旱设施建设与管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4月份,责任单位:农业与农村工委)
3.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情况的报告
(时间:4月份,责任单位:社会建设工委)
4.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时间:6月份,责任单位:城建环资工委)
5.县人民政府关于高新企业培育情况的报告
(时间:6月份,责任单位:科教文卫工委)
6.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的报告
(时间:6月份,责任单位:农业与农村工委)
7.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的报告
(时间:6月份,责任单位:社会建设工委)
8.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报告
(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监察和司法工委)
9.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预算工委)
10.县人民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
(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财经工委)
11.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人选工委)
(二)计划、预决算监督报告(5项)
1.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财经工委)
2.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预算工委)
3.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预算工委)
4.根据财政运行情况,视情安排审查和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时间:12月份,责任单位:预算工委)
5.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时间:12月份,责任单位:预算工委)
(三)议案调研审查报告(6项)
1.关于盘活地处乡镇的闲置固定国有资产促进乡村振兴发展议案的调研审查报告
(时间:4月份,责任单位:预算工委)
2.关于在浮山中学周边筹建多功能综合体并完善其配套设施议案的调研审查报告
(时间:4月份,责任单位:科教文卫工委)
3.关于进一步发挥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助力乡村振兴议案的调研审查报告
(时间:4月份,责任单位:社会建设工委)
4.关于加快解决G237枞阳段“中梗阻”问题议案的调研审查报告
(时间:4月份,责任单位:监察和司法工委)
5.关于加快推进枞阳县“两湖”灌区建设议案的调研审查报告
(时间:4月份,责任单位:农业与农村工委)
6.关于实施横埠河综合治理议案的调研审查报告
(时间:4月份,责任单位:人选工委)
二、主任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4项)
1.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供水保障情况的报告
(时间:5月份,责任单位:城建环资工委)
2.县人民政府关于“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
(时间:7月份,责任单位:监察和司法工委)
3.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9月份,责任单位:预算工委)
4.县人民政府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时间:11月份,责任单位:城建环资工委)
三、常委会执法检查(4项)
1.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情况
(时间:4月份,责任单位:社会建设工委)
2.检查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时间:6月份,责任单位:城建环资工委)
3.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
(时间:6月份,责任单位:农业与农村工委)
4.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
(时间:6月份,责任单位:社会建设工委)
四、常委会专题询问(1项)
结合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人选工委)
五、常委会工作评议(4项)
1.评议县医疗保障局工作
(时间:6月份,责任单位:社会建设工委)
2.评议县商务局工作
(时间:6月份,责任单位:财经工委)
3.评议县卫健委工作
(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科教文卫工委)
4.评议县乡村振兴局工作
(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农业与农村工委)
六、常委会集体视察(1项)
重大项目实施、临江产业园建设等情况
(时间:9月份,责任单位:财经工委、相关工委)
七、专题调研(4项)
1.园区经济发展情况
(时间:3月份,责任单位:财经工委)
2.农村供水保障情况
(时间:5月份,责任单位:城建环资工委)
3.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情况
(时间:7月份,责任单位:科教文卫工委)
4.项目用地保障情况
(时间:9月份,责任单位:城建环资工委)
八、专项活动(2项)
1.推进“铜都环保世纪行”活动在我县的开展
(时间:6—12月,责任单位:城建环资工委)
2.与省、市人大同步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
(时间:6—12月,责任单位:监察和司法工委)
九、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项)
1.认真做好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登记、分办、审查、反馈等工作。
(时间:全年,责任单位:监察和司法工委、相关工委)
2.及时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时间:全年,责任单位:监察和司法工委)
十、代表述职评议(1项)
组织开展我县选举的部分在枞市十七届人大代表述职评议
(时间:12月份,责任单位:人选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