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3月9日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22年是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的开局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中共枞阳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紧扣“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优势,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枞阳贡献人大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1.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的实际成效。坚持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市、县委贯彻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增强学深悟透、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常委会履职的正确政治方向。
2.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人大工作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认真贯彻、充分体现和全面落实。坚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坚决做到县委有号召、人大有行动、工作有落实。注重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加强对常委会工作的统筹谋划,研究监督、决定、代表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确保县委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落实。
3.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建工作与人大工作同步推进、相互融合。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坚持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注入持续动力。强化常委会及机关党组织政治功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严格落实意识形态等工作责任制,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4.健全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全面落实“有关国家机关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问题和原因部分不少于三分之一,解决问题的举措部分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加强“听取报告+询问”“审议报告+满意度测评”等方式的综合运用,探索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再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5.加强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对《就业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就《安徽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调研。深入推进“江淮环保世纪行”、“铜都环保世纪行”活动在我县的开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继续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加强对“八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6.深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枞阳县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枞阳县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枞阳县2021年决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县级决算。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枞阳县2021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结合审议县政府关于枞阳县2021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部分被审计部门、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7.加大对政府专项工作监督力度。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枞阳县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2021年度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业投资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结合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工业投资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情况专题询问。集体视察全县重大项目建设情况,主任会议听取2021年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及2022年计划的报告。
8.加强对监察和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县监察委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情况报告、县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报告,主任会议听取县检察院司法便民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视察公安机关“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建设情况。
9.开展工作评议。加强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监督,开展工作评议,跟踪监督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推动相关部门更好依法行政、履职尽责,汇聚高质量发展合力。
10.开展专题调研。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题调研城乡供水一体化、沿江易涝区泵站圩内配套工程实施、农村低保政策落实情况,主任会议听取县政府相关工作报告。围绕促进办好人民满意的卫生健康事业,专题调研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情况。
11.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注重对人大信访反映突出问题的分析研究,完善群众提出问题反馈处理机制,加强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处理情况的跟踪监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依法开展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
12.贯彻落实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健全多层面的重大事项沟通协调机制,实行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年度清单制,推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选择带有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更好地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县域治理效能。
13.做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严格按照法定职权、法定程序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拟任命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依法组织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向宪法宣誓,激励国家公职人员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履行法定职责。
四、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
14.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对县十七届人大代表开展初任培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法律政策水平,促进代表正确认识角色定位、职责使命和行权方式。突出政治培训,做实基础培训,细化专题培训,增强代表培训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15.扩大代表有效参与。推动地方国家机关依法按规定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提供信息和资料,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制度,制度化安排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邀请代表更多参与常委会视察调研等监督活动,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16.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进一步落实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支持代表通过调研、视察、走访、座谈等活动了解和收集民情民愿,并通过法定途径得到反映。完善各工作机构联系县人大代表小组制度,指导代表小组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事项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视察调研活动,积极推动调研成果转化。继续开展优秀县人大代表小组评选活动。全面推进代表联络站建设,有计划地组织各级代表联动履职。
17.提升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及时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议案进行调查论证。落实“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要求,加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服务保障和培训,引导帮助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健全主任会议成员牵头重点督办、工作委员会分工督办、代表工作机构协调督办的多层次建议督办机制,提高建议办理的满意率和落实率。推进代表建议及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18.加强代表履职保障和管理。认真落实《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健全代表履职补助制度,增强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在枞的省、市人大代表联络服务。健全代表履职档案,探索建立代表履职绩效评价机制。
五、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19.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贯彻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的要求,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提升,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20.夯实基础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机关干部培训,不断提高政治能力、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将调查研究作为履行各项职权的必经程序和重要基础,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经常化、制度化的调查研究。持续扩大人大宣传影响力,讲好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枞阳人大故事、人大代表故事,为依法履职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21.加强制度建设。以规范有序、务实高效为目标,坚持总结、继承、完善、提高,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创新完善,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办法等制度,促进常委会工作进一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22.增进联系交流。积极争取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支持,加强上级人大常委会来枞视察调研的服务保障,高质量配合做好执法检查、立法调研等工作。增进与长三角地区同级人大的工作交流,学习借鉴有益经验做法。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增强工作合力,提高全县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枞阳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审议议题初步安排
全年计划安排常委会会议6次
3月份(第1次)
审议通过枞阳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
审议通过《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议通过《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
4月份(第2次)
审查决定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议案;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枞阳县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报告。
6月份(第3次)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枞阳县2021年决算草案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1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职业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评议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工作。
8月份(第4次)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枞阳县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枞阳县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传染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县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报告。
10月份(第5次)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1年度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县监察委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评议县水利局、县文旅局工作;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工业投资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12月份(第6次)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1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