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3月1日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枞阳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锚定“三个翻一番”奋斗目标,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在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枞阳进程中彰显人大担当,为奋力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枞阳答卷贡献人大力量。
一、强化政治引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1.在深学笃行党的创新理论中凝心铸魂。持续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健全完善“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化内化转化,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跟进学习全国及省、市人大重要会议精神,注重把握新内涵、新部署、新要求,把学习成效体现到依法履职、服务发展的具体实践中。
2.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紧扣政治机关定位,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从政治上考量、在大局下行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重大活动、重要工作向县委请示报告后再进入法定程序。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加强对人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执行党的决定的坚强阵地。
3.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创新。持续推进平台载体、制度机制、履职实践创新,完善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代表独特作用,推深做实“关注民生提建议、五级代表在行动”工作,在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中丰富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特色和时代内涵。加强人大工作宣传,结合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讲好全过程人民民主枞阳人大故事。
二、增强监督实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4.提升监督工作质效。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进一步创新机制、优化流程、延伸链条,构建调查研究、审议审查、交办督办、跟踪问效的监督工作闭环。
5.加强专项工作监督。在经济领域,听取和审议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2023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2024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县“五经普”工作、“两湖灌区”项目规划和实施、“一片茶”产业培育等报告,就民营经济发展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高标准农田建设、少数民族企业发展开展专题调研。在民生领域,关注“双减”政策落实、幼儿托育等工作,推动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在环保领域,听取和审议2023年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在司法领域,听取和审议县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报告,调研县法院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规范行使情况。
6.加强法律法规实施监督。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铜陵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推动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正确有效实施。持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继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强化对县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执行的监督。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听取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更好发挥雨坛镇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功能,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小快灵”立法,让立法这件“专业事”变成我县群众的“身边事”。
7.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深入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23年县级财政决算。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监督,主任会议听取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8.开展专题询问。结合听取和审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就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9.开展工作评议。推进届内对政府工作部门评议全覆盖,开展县交运局、县科技局、县应急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工作评议,推动相关部门更好发挥职能作用。
10.开展集体视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集体视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和美乡村建设情况,助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11.开展专项活动。推进“铜都环保世纪行”活动在我县的深入开展,与省、市人大同步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
12.加强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对县“一府一委两院”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常态化做好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工作。
13.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将人大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和监督县“一府一委两院”的重要载体,完善工作机制,依法做好群众来访接待、来信处理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履行法定职责,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任免工作
14.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紧紧围绕关系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事项,通过法定程序作出决议决定,及时将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加大对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决议决定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15.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及时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确保党委人事意图实现。严格规范任免程序,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表态发言、投票表决、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四、发挥主体作用,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16.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增强代表培训工作的系统性和规范化,举办代表履职专题培训班。坚持公民旁听、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制度,邀请更多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活动。协调推进国家机关向代表通报重要工作情况,更好落实代表的知情权。建立代表履职智慧平台。
17.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两个联系”机制,提高联系实效。用好代表履职“法定阵地”,做好“代表联络站+”文章,努力创特色、创品牌。增强代表履职责任感和使命感,听取部分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完善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开展先进代表小组、优秀代表建议评选工作。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18.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议提出、交办、督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持续推进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探索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与部门沟通机制,完善议案建议处理工作机制,强化对建议办理的过程管理,不断提高建议办成率和代表满意率。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听取有关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五、对标“四个机关”,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19.强化党的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压紧压实常委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之以恒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推动党建工作和人大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增强机关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20.加强能力建设。坚持常委会党组和机关集体学法制度,常态化开办“人大讲堂”,开展业务交流、专题讲座等活动。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干部考察学习人大工作先进经验。坚持无调研不监督、无调研不审议,锤炼调查研究基本功,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推动调研成果更好转化运用。
21.提升工作水平。深化对人大工作规律特点的认识和把握,打造更多人大工作品牌。进一步完善机制,提高会议组织、机关管理、安全保密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积极争取上级人大的指导,深化与县“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互动,增进与长三角地区同级人大的工作交流,支持乡镇人大依法行权和有效履职,提高全县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附件:枞阳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
附件
枞阳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报告(23项)
(一)专项工作报告(12项)
1.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报告
(时间:1月份,责任单位:监察和司法工委)
2.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时间:3月份,责任单位:城建环资工委)
3.2023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2024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的报告
(时间:4月份,责任单位:财经工委)
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时间:4月份,责任单位:科教文卫工委)
5.“两湖灌区”项目规划和实施情况的报告
(时间:4月份,责任单位:农业与农村工委)
6.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6月份,责任单位:财经工委)
7.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6月份,责任单位:监察和司法工委)
8.“一片茶”产业培育情况的报告
(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农业与农村工委)
9.《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城建环资工委)
10.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预算工委)
11.《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城建环资工委)
12.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人事代表选举工委)
(二)计划、预决算报告(5项)
1.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财经工委)
2.2023年度县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预算工委)
3.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预算工委)
4.根据财政运行情况,视情听取2024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预算工委)
5.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时间:12月份,责任单位:预算工委)
(三)议案调研审查报告(6项)
1.关于支持会宫打造白茶交易中心议案的调研审查报告
(时间:3月份,责任单位:财经工委)
2.关于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力度议案的调研审查报告
(时间:3月份,责任单位:财经工委)
3.关于有序规范农村中小学学生接送提高交通安全议案的调研审查报告
(时间:3月份,责任单位:科教文卫工委)
4.关于尽快开工建设G237二期会宫至桐城段议案的调研审查报告
(时间:3月份,责任单位:城建环资工委)
5.关于加强对农村“空巢老人”的关爱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数议案的调研审查报告
(时间:3月份,责任单位:社会建设工委)
6.关于科技赋能特色农业助推全县乡村振兴议案的调研审查报告
(时间:3月份,责任单位:农业与农村工委)
二、主任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5项)
1.“双减”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
(时间:5月份,责任单位:科教文卫工委)
2.有关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7月份,责任单位:人选工委、有关工委)
3.《铜陵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时间:9月份,责任单位:监察和司法工委)
4.县“五经普”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11月份,责任单位:财经工委)
5.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11月份,责任单位:预算工委)
三、执法检查、执法调研(6项)
1.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实施情况
(时间:4月份,责任单位:科教文卫工委)
2.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实施情况
(时间:5月份,责任单位:社会建设工委)
3.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实施情况
(时间:7月份,责任单位:社会建设工委)
4.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
(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城建环资工委)
5.调研《铜陵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时间:9月份,责任单位:监察和司法工委)
6.检查《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城建环资工委)
四、专题询问(1项)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时间:10月份,责任单位:城建环资工委)
五、工作评议(4项)
1.县交运局工作评议
(时间:6月份,责任单位:城建环资工委)
2.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工作评议
(时间:6月份,责任单位:财经工委)
3.县科技局工作评议
(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科教文卫工委)
4.县应急局工作评议
(时间:8月份,责任单位:社会建设工委)
六、集体视察(1项)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和美乡村建设
(时间:9月份,责任单位:农业与农村工委)
七、专题调研(5项)
1.民营经济发展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时间:5月份,责任单位:财经工委)
2.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
(时间:7月份,责任单位:农业与农村工委)
3.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情况
(时间:7月份,责任单位:监察和司法工委)
4.幼儿托育工作情况
(时间:9月份,责任单位:科教文卫工委)
5.少数民族企业发展情况
(时间:11月份,责任单位:科教文卫工委)
八、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项)
1.认真做好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登记、分办、审查、反馈等工作。
(时间:全年,责任单位:监察和司法工委、相关工委)
2.及时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时间:全年,责任单位:监察和司法工委)
九、专项活动(2项)
1.“铜都环保世纪行”活动。
(时间:6—12月,责任单位:城建环资工委)
2.“江淮普法行”活动。
(时间:6—12月,责任单位:监察和司法工委)
十、代表述职评议(1项)
我县选举的部分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
(时间:12月份,责任单位:人事代表选举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