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出台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人大代表建议和检察建议办理质效,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近期,枞阳县出台《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旨在建立一套科学、规范、有效的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整合人大的监督权威和检察机关的专业优势,形成监督合力,让监督更有效,社会更和谐,群众更拥护。
《办法》共九条,对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的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和办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在适用范围方面,《办法》明确,县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或闭会期间提出的涉及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的建议、批评或意见,检察机关对涉及安全生产、民生保障、生态保护、社会治理等重大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均纳入衔接转化的范畴。在职责分工方面,该县人大常委会与县检察院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与检察机关的日常联络、沟通协调。在办理程序方面,《办法》明确了线索发现、移送办理、反馈备案的具体流程,保障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在相互转化中无缝衔接。
《办法》的出台,通过借助人大代表建议中反映的问题,拓展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线索来源,使检察建议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利用人大的监督力量,推动检察建议的有效落实,提升法律监督的刚性,实现了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的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共同发现社会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深层次问题,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服务枞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