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5月6日上午8:30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会期半天。
建议本次会议议程为:1.人事任免;2.听取和审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3.听取和审议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议案的审查报告;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枞阳县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5.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6.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报告。
列席会议人员:县人民政府县长或副县长1人;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委组织部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县政府办公室、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县交运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人;枞阳镇、雨坛镇、汤沟镇、钱桥镇、横埠镇、官埠桥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
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按时参加会议,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报经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同意。
拟参会人员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应提前报备,并更换其他负责同志参会。与会人员参加会议时须全程佩戴口罩。
请县融媒体中心做好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附件: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议题安排
枞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