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6日在枞阳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严立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枞阳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牢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五年来,共获得第十一、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全省法院党建先进集体,全省法院“两庭”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优秀诉讼服务中心,全省法院智慧执行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先进单位等43项集体荣誉,会宫法庭获评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7名干警受到最高法院表彰,161人(次)获得县级以上表彰。
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我院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局出发,狠抓执法办案,强化司法保障服务职能,审判执行质效全面提升。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35219件,审、执结34761件,结案率为98.7%,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收、结案分别比上一个五年上升70.84%、79.24%,其中2021年受理8834件,审、执结8347件,结案率为94.5%。五年来我院各项审判执行质效指标始终高位运行,其中民事、行政一审服判息诉率,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连续5年在全市法院排名第一。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发展大局保驾护航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枞阳建设。审结刑事案件1315件,判处罪犯1732人,挽回经济损失2200万元。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82人,对1071名犯罪情节轻微的被告人判处非监禁刑。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惩处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102件182人,惩处虚开增值税发票、非法集资等破坏经济秩序犯罪50件76人,惩处涉疫情防控等犯罪2件2人;维护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审结黄赌毒、电信诈骗和危害食品安全等涉民生犯罪案件35件80人,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多发性案件849件894人,审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2件2人;落实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严惩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9件18人;坚持“惩治、教育、修复”一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惩处污染环境、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26件42人,安徽电视台专题报道我院助力长江禁捕工作。
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和谐枞阳建设。审结民商事案件20770件,结案标的额近50亿元,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妥善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审结家事纠纷案件5911件,审结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3907件。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等涉农案件180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买卖等合同纠纷案件6636件。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理破产案件16件,稳妥推进生强钢构、盛仁建材等14家“僵尸企业”平稳有序出清,裁定天瑞实业、天利房地产等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服务县域旅游战略实施,在浮山风景区成立调解中心和旅游巡回法庭。2021年创新妇女儿童维权新思路,成立少年法庭,安排来自县妇联的人民陪审员为合议庭成员,获评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认真解决行政争议,推进法治枞阳建设。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32件,受理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类非诉案件240件,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五年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提升,2021年达100%。通过为行政机关集中授课、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发出司法建议等方式,及时反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对涉及拆迁安置、征地补偿等敏感性、群体性行政案件,积极依法协调,2021年促使14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系列案件达成行政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全力破解执行难题,推进诚信枞阳建设。共受理执行案件11866件,执结11848件,执行到位案款21.49亿元,执行到位率和执行完毕率保持全省前列。强力推进“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开展“江淮风暴”春、夏、秋、冬四大行动,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适用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措施提升执行到位率,“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已实现。组建新型执行团队,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加大执行惩戒力度,共开展集中执行活动98次,限制消费6189人,罚款17人37.5万元,司法拘留220人,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9件10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893例,向“切实解决执行难”更高目标迈进。《人民法院报》《中国执行》等央媒25次报道我院执行工作成效。
二、全面展现司法担当,为中心工作尽责尽力
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审结涉黑恶及“伞”“网”案件8件34人,依法审结中央督导组关注、省扫黑办挂牌的章孝求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判处首犯章孝求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推进黑财清底,已没收章孝求个人全部财产并追缴其违法所得479.39万元,到位率100%;立案受理章孝求关联公司破产清算案件,查控财产处置率100%;涉黑涉恶罚金刑案件执行到位财产价值110.7万元。紧抓线索核查,向相关部门移交移送保护伞疑点线索5条、涉嫌套路贷犯罪线索27条、其他违法犯罪线索17条。助力行业清源,依法严惩涉四大行业领域违法犯罪,向7家单位发出9份司法建议;在全市率先与税务机关协作,规范并加强诉讼、执行案件中的涉税管理。严把联审资格关,对9800人(次)村(社区)两委干部、教师、拟提拔重用干部等人员进行县域内涉刑事案件情况审查和失信被执行人过筛。
倾力履行社会责任。帮扶虾溪村出列贫困村,帮扶雨亭社区388名贫困人口脱贫,为帮扶联系点125户脱贫户购买防贫险,为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241.11万元,服务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在县内率先成立临时党支部和青年突击队,举全院之力投身防疫防汛一线,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人民法院报》4次刊载我院网上办案做法和防汛救灾工作。踊跃参加平安创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彰显司法担当,传递司法温情。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助力复工复产12项措施,精准服务抓“六稳”促“六保”。有效运用“活封”措施,尽最大可能保持企业财产运营价值。通过破产重整程序帮助企业化解危机、脱困重生。聚焦攻坚拖欠民营企业及中小企业债务、涉民生、涉金融债权等重点案件,依法审慎采取惩戒措施。推进专项执行行动,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引入第三方公司整体收购被执行企业资产方式,实现被执行企业“腾笼换鸟”,为园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三、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为执法办案赋能增效
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法官办案终身负责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建立防止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记录、通报和追责制度,杜绝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落实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工作机制,量化院庭长办案比例。健全信息化全流程审判监督管理机制,规范院庭长监督管理方式,细化职责清单,完善“四类案件”监管机制,实现院庭长监管全程网上留痕。坚持案件、文书评查常态化,按季发布评查通报,推动案件办理规范化。制定并完善审委会工作规则、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审判权责清单等22项规章制度,保障审判权公正高效运行。
规范人员分类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将15个内设机构精简成10个,完成内设机构各项改革。建立以法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完成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逐批开展法官遴选,实行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相结合的晋升机制,健全职业保障制度;完成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职级套改工作,制定并执行轮岗交流规定,构建各尽其职、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的工作机制。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坚持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疑罪从无原则,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和辩护律师全覆盖制度,为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773人次,2019年以来认罪认罚程序适用率为56.27%。推进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成立速裁团队,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现有57名人民陪审员,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参审率已超99%,较好体现了司法民主。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深化现代科技运用,全面应用诉讼服务网、诉讼服务大厅、12368诉讼服务热线、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电子送达平台等,基于电子卷宗的网上办案、推进执行案件跨部门协同办理等方式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加强“两庭”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升级诉讼服务中心和站点功能,优化法庭布局和装备配置,配齐智能化科技信息网络,打造出家事审判等特色法庭品牌。“两庭”建设工作多次获省高院调研肯定。
四、系统优化诉讼服务,为基层治理夯基垒台
全面升级诉讼服务。2021年元月建成启用标准化信息化新审判法庭,开通18个开放式业务服务窗口,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专业审判团队,设立诉前调解工作室、在线音视频调解室、远程接访室、速裁工作室,为当事人提供多样化诉讼和信访渠道。开辟无障碍通道、诉讼绿色通道,增设自助书写区、母婴室,配置饮水机、充电设施,提供纸笔、急救药箱等便利物资,充分保障老弱病残孕合法权益。完善窗口立案、网上立案、邮寄立案、跨域立案、联动立案等机制,让老百姓现场立案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网上立案一次不用跑。2020年以来网上立案176件,移动微法院立案101件,跨域立案50件。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与县司法局、旅游局等8个部门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将21个专业调解组织、56名特邀调解员纳入名册,其中3位专职调解员常驻诉讼服务中心开展调解工作。建立人民调解平台进社区、进网格、进乡村工作机制,与10家基层治理单位构建综治联动大格局。组织人民调解业务培训,提高调解技能,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3985件,调解成功2330件。在乡镇成立22个诉讼服务站点,在旗山社区、义津镇高升村、麒麟镇阳和村等地设立法官工作室和联系点,加强源头治理。义津法庭调解工作在人民法院报头版刊载。
积极回应群众期待。健全院领导接访、员额法官值班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实行首接首办、接诉即办、跟踪督办,妥善化解群众来信来访事项308件。认真开展诉讼风险提示、判后释法答疑、巡回审判等工作,让鲜活案例成为法治“公开课”,提高群众法治自觉。精心挑选40名干警,成立法律服务志愿团队,面向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400次、开展法律宣讲200次,推深“七五”“八五”普法工作。2021年起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集中开展41场“点单”式主题普法,结合实际推出33项便民举措,建立联动立案、优化诉讼费退还流程等16项规章制度,开展上门立案、上门鉴定等便民活动45次,为群众解决263个具体难题。
五、从严锻造过硬队伍,为法院发展强基固本
注重政治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深做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全院干警理想信念更加坚定、职责使命更加笃行。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三同步”工作机制,在各级新闻媒体平台发表法院工作报道2290篇。
完善组织建设。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扎实开展党支部组织力提升工程,规范“三会一课”,深化落实“党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建在新型审判团队上”改革任务,推进“金色天平耀枞川”党建品牌创建,院机关党委连获2018-2020年度“全市标准化建设五星级党组织”称号。
强化能力建设。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开展各种提质增能培训146次。加速培养青年干警,帮助成长成才,安排新招录干警到基层法庭锻炼,选拔多名优秀年轻干警任职中层领导岗位。选树先进典型,开展英模教育,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开展读书交流、文艺汇演、演说诵唱等活动,坚持每年举办职工运动会,建成图书室、文化中心、篮球场、党建活动中心、法警训练中心等场所,法院队伍凝聚力、向心力进一步增强。我院4篇案例入选全国法院系统优秀案例。
推进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两个坚持”专题教育、队伍教育整顿,重点整治顽瘴痼疾,形成抓源治本长效机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监督检查和司法作风督查常态化,不断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开展述职述责述廉,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廉洁自律承诺书、家庭助廉承诺书,增强自身“免疫力”,法院队伍呈现新风貌。我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被评为“优秀”等次。
六、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为阳光司法拓点扩面
主动接受监督。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社会监督,邀请省市县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现场,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商事、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召开各界代表座谈会征求意见,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改进法院工作;聘请1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媒体记者等各界人士担任特约监督员,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主动接受办案全程监督。
深化司法公开。全面落实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方便群众知晓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五年来共直播庭审9605场,公布案件审判流程信息15124件,上网生效裁判文书34975份。我院庭审直播工作获最高法院通报表扬。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工作发生深刻变革、实现长足进步。新时代司法理念牢固树立;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体制日趋完善;立案难得到解决;“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如期实现;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诉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政府的大力支持,离不开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谨致谢意!
回顾过去的五年,我们深深体会到: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依靠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是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支点;站稳人民立场,以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标尺是增强工作实效的有效途径;改革创新是破解发展难题的内生动力;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是法院事业健康发展的核心要素;服务经济社会大局更是职责使命所在。
这些经验弥足珍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发扬。
同时,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需要进一步提升;执行难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队伍建设还有短板,个别干部违纪违规现象尚未杜绝;法庭服务乡村振兴、促进社会治理路径仍有拓宽空间。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工作安排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积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依法忠实履行审判职责,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和本次会议的工作部署,深刻把握新时代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认真答好新考题,为奋力开创全面建设“工业强、县域富、生态优”的现代化美好枞阳新局面贡献出更多法院力量!
一是用好政治“指挥棒”,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上彰显新高度。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立足“两个大局”,不断提高“政治三力”,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忠诚尽职、奋勇争先。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紧跟大局“风向标”,在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担当。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推进反邪教斗争,加大“扫黄打非”力度,保持严惩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大力打击电信诈骗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各类犯罪。依法妥善审理涉“三农”案件,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惩恶扬善功能,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贯彻新发展理念,为企业创新、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推动健全市场主体退出制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助力长江禁捕退捕,护航生态发展。
三是把稳民意“方向盘”,在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上实现新作为。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新时代司法理念,严格贯彻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健全善意文明执行制度,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做到件件有回声。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机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跟进人民群众新需求。
四是创新改革“驱动器”,在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上取得新突破。强化司法改革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措施。加强司法制约监督,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健全人民陪审员履职管理和保障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严格依法办案。扎实做好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经验总结和成果转化。推进行政诉讼持续繁简分流改革。健全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和诉讼服务体系。充分运用在线诉讼程序规则,让智慧法院成果惠民利民。
五是拧紧从严“总阀门”,在锻造高素质法院队伍上呈现新风貌。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年轻干部、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高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持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筑牢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落实“三个规定”,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提高工作能力,既解案件的法结,又解群众的心结。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各位代表,我县正处于一个聚力高质量发展、扬帆启航新征程的新阶段,前景可观,未来可期,激荡人心,催人奋进。我院将继续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强化答卷意识,坚持效果导向,认真做好新时代法院各项工作,努力谱写法院工作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为全面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从2018年4月份持续至安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实现为止集中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具体为四个基本目标,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主攻任务、工作重点是“八个一批”,即突破一批重点案件,标定一批执行不能案件,移送一批“执转破”案件,发布一批失信名单,拘留一批、移送(自诉)追究刑事责任一批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人),化解一批信访积案,开展一批特色执行行动、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切实解决执行难:2019年3月1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报告表示,“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4月2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研究处理对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报告表示,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
章孝求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019年9月18日至9月24日,枞阳县人民法院依法组成7人合议庭,对被控16项罪名的被告人章孝求等人涉黑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该案被告人共16名,被告单位2个,其中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被告人12名。2020年11月13日,枞阳县人民法院对章孝求等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章孝求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等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组织其余九名成员分别被判处十七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另有六名与该组织实施犯罪相关联的被告人被判处相应刑罚。
四大行业:2021年7月28日,全国第一次扫黑除恶常态化暨四大行业领域整治推进会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加快推进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带动十大行业领域整治扎实开展。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出席会议并讲话。陈一新强调,2021是扫黑除恶常态化第一年,要紧紧抓住四大行业领域整治这个“牛鼻子”,集中一年时间,以打击为先,以防控为基,以监管为重,以立制为本,以明责为要,坚决打赢四大行业领域整治攻坚战。
四类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第24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院长、副院长、庭长有权要求独任法官或者合议庭报告案件进展和评议结果:(1)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2)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3)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4)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2018年1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细化落实院长、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责清单,对“四类案件”进行个案监督。
“三个规定”: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出台《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
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2020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2021年5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关于推进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的意见。
跨域立案:是通过四级法院一体化协作体制,由协作法院代管辖法院接收、上传诉讼材料并且反馈当事人结果,是中国法院司法为民的具体体现。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选择到就近的任何一家中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法庭的立案窗口提交起诉材料,由该法院或者法庭作为协作法院代为接收、核对起诉材料,并且通过专门的跨域立案系统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发送跨域立案服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