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的
通 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10月29日上午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会期半天。
建议本次会议议程为:1.人事任免;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枞阳县2021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0年度枞阳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5.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6.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列席会议人员:县人民政府县长或副县长1人;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委组织部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司法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城管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县公安局负责人;钱桥镇、会宫镇、浮山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
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按时参加会议,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报经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同意。
拟参会人员会前 14 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应提前报备,并更换其他负责同志参会。与会人员参加会议时须全程佩戴口罩。
请县融媒体中心做好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附件: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议题安排
枞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