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的通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9月16日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会期半天。
建议本次会议议程为:1.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重新确定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议案;2.听取(书面)县政府关于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有关工作意见情况的报告。
列席会议人员:县人民政府县长或副县长1人;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委组织部负责人1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县财政局、审计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金社镇、麒麟镇、横埠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
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按时参加会议,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报经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同意。
拟参会人员会前 14 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应提前报备,并更换其他负责同志参会。与会人员参加会议时须全程佩戴口罩。
请县融媒体中心做好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附件: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议题安排
枞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