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通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3月12日上午8∶30在县政务中心人大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期半天。
建议本次会议议程为:1.听取和审议主任会议关于接受个别县十六届人大代表辞职请求的议案;2.审议通过《枞阳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3.听取和审议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议案的审查报告;4.听取县政府、县法院关于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有关工作意见的报告。
列席会议人员:县人民政府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委组织部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县政府办公室、扶贫开发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数据资源管理局主要负责人;雨坛镇、会宫镇、官埠桥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
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按时参加会议,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报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同意。
届时请新闻单位安排记者参加。
枞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