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10月30日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期一天。
建议本次会议议程为:1.听取和审议主任会议关于接受个别县十六届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2.听取和审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县十六届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3.人事任免;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5.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枞阳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6.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枞阳县2020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和2019年新增政府债券用途调整的报告;7.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情况的报告;8.听取和审议县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9.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上午8:30-12:00,在县政务中心人大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举行。列席会议人员:县人民政府县长或副县长1人;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委组织部、县经开区管委会、县公安局负责人各1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议题安排及参会单位见附表);枞阳镇、雨坛镇、汤沟镇、麒麟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第二阶段,下午2:30-5:30,在皖源大酒店四楼会议室举行。列席会议人员:县人民政府县长或副县长1人;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经开区管委会负责人1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议题安排及参会单位见附表);各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
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按时出席会议,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报经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同意。
届时请新闻单位安排记者参加。
附件: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议题安排
枞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