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通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9月11日下午2∶30在县政务中心人大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期半天。
建议本次会议议程为:1.人事任免;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枞阳县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枞阳县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4.评议县文化和旅游局工作;5.评议县民政局工作;6.听取县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有关工作意见情况的报告。
列席会议人员:县人民政府县长或副县长1人;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委组织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县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民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统计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义津镇、会宫镇、项铺镇、铁铜乡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
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按时参加会议,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报经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同意。
届时请新闻单位安排记者参加。
附件: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议题安排
枞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