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6月30日下午2:30在县政务中心人大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期半天。
建议本次会议议程为:1.人事任免;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枞阳县2019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本级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产业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5.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6.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情况的报告;7.听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列席会议人员:县人民政府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县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局、生态环境分局、卫健委、应急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人;山镇、钱铺镇、白柳镇、汤沟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
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按时参加会议,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报经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同意。
届时请新闻单位安排记者参加。
枞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