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5月22日上午10:30在县政务中心人大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期半天。
建议本次会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许可枞阳县公安局对县十六届人大代表章安维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的议案》。
列席会议人员: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县公安局负责人。
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按时参加会议,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报经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同意。
届时请新闻单位安排记者参加。
枞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