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枞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2月25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枞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枞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月15日在县城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枞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审查和批准枞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二、审查枞阳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枞阳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枞阳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县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枞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枞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