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
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枞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吴昊
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0年12月25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鉴于廖志远已辞去枞阳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枞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枞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吴昊代理主任。
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廖志远辞去枞阳县监察委员会
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12月25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廖志远提出辞去枞阳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枞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廖志远辞去枞阳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徐磊辞去枞阳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12月25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徐磊提出辞去枞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枞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徐磊辞去枞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吴安平辞去枞阳县第十六届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12月25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吴安平提出辞去枞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枞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吴安平辞去枞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