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10月25日上午8:30在县政务中心人大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期半天。
建议本次会议议程为:1.听取和审议主任会议关于接受个别市十六届人大代表辞职请求的议案;2.听取和审议主任会议关于接受个别县十六届人大代表辞职请求的议案;3.人事任免;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5.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6.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枞阳县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7.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自来水厂并网工程切实保障我县饮水安全的决议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8.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有关工作意见情况的报告。
列席会议人员:县人民政府县长或副县长1人;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委组织部负责人1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县政府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审计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分局、教体局、文旅局、水利局、并网办、宇神担保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主要负责人;枞阳镇、汤沟镇、会宫镇、钱铺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
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按时参加会议,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报经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同意。
届时请新闻单位安排记者参加。
枞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23日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审计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分局、教体局、文旅局、水利局、并网办、宇神担保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枞阳 镇、汤沟镇、会宫镇、钱铺镇人大;各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