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人事任免
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梁键辞去枞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8月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梁键提出辞去枞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枞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梁键辞去枞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查晓强辞去枞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8月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查晓强提出辞去枞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枞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查晓强辞去枞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2019年8月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涛为枞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孙公明为枞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9年8月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
任命:
许义明为枞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吴晓曙为枞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疏光辉的枞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