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
5月下旬,枞阳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先后到县经开区、部分县直单位和乡镇、街道,与基层工会负责人、职工代表广泛座谈,深入调研《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
调研组指出,《工会法》颁布实施以来,县各级工会组织在依法建会、职工维权、帮扶解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贯彻相关法律法规中还存在一些的突出问题: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建设仍然薄弱,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尚未全覆盖;职工依托工会组织依法维权意识不强,基层工会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基层工会经费收缴和管理使用亟待规范,相关法律规定未能落到实处等。
调研组认为:一要加强工会组织体系建设。县总工会要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以非公企业为重点,扩张工会组织的“毛细血管”,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吸纳到工会中来,推动基层工会组织覆盖更加广泛。基层工会要在组织建设标准化、民主程序规范化上下功夫,切实让职工群众看到工会组织的牌子、工会干部的身份和工会工作的作为,推动基层工会 “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二要增强工会维权工作实效。坚持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强化基层工会履职能力的重要标准,理直气壮地为职工发声代言,当好职工利益的忠实维护者。聚焦一线职工、农民工、困难职工等重点群体普遍关心的就业安置、职业培训、工资报酬、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问题,运用好法律赋予工会的劳动监督权利,真正做到职工有需求、工会有回应,职工要维权、工会在身边。三要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全面贯彻实施《工会法》,落实有关法律规定,争取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收缴和使用管理,保障工会各项活动依法开展。
调研组强调,县总工会要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积极参与单位和企业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劳动竞赛、岗位练兵、发明创造等多种形式的职工活动,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引导职工自觉站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前列,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发挥主力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