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4月30日上午8:30在县政务中心人大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期半天。
建议本次会议议程为:1.人事任免;2.听取和审议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议案的审查报告;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水工程管理与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4.评议县交运局工作;5.评议县财政局工作。
列席会议人员:县人民政府县长或副县长1人;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委组织部负责人1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县文旅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财政局、交运局主要负责人;白柳镇、藕山镇、铁铜乡、义津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
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按时参加会议,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报经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同意。
届时请新闻单位安排记者参加。
枞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县文旅局、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交运局、财政局;白柳镇、藕山镇、铁铜乡、义津镇人大;各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