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3月28日上午8:30在县政务中心人大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会期半天。
建议本次会议议程为:1. 听取县政府关于机构改革后政府组成人员有关情况的报告;2.人事任免;3.审议通过《枞阳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
列席会议人员:县人民政府县长或副县长1人;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县政府办公室、县编办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
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按时参加会议,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报经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同意。
届时请新闻单位安排记者参加。
枞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县编办;各乡镇人大;
各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