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1月30日下午2:30在县政务中心人大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会期半天。
建议本次会议议程为:人事任免。
列席会议人员:县人民政府县长或副县长1人;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委组织部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县人社局、县编办主要负责人;枞阳镇、横埠镇、汤沟镇、项铺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
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按时参加会议,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报经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同意。
届时请新闻单位安排记者参加。
枞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1月29日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县人社局、县编办;枞阳、
横埠、汤沟、项铺镇人大;各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