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12月27日下午2:30在县政务中心人大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会期半天。
建议本次会议议程为:1.人事任免;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5.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6.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自来水厂并网工程切实保障我县饮水安全的决议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7.听取县政府、县法院关于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有关工作意见情况的报告;8.听取和审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枞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9.决定关于召开枞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10.讨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列席会议人员:县人民政府县长或副县长1人;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枞阳镇、横埠镇、汤沟镇、会宫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
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按时参加会议,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报经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同意。
届时请新闻单位安排记者参加。
附件: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议题安排
枞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6日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县发改委、审计局、农委、
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林业局、经科委、人社局;枞阳镇、横埠镇、汤沟镇、会宫镇人大;各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