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
近期,枞阳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全县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听取了县公安局、交运局、规划局等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汇报,召开了驾驶员和营运单位代表、驾校和车辆检测及维修单位代表等4个座谈会,实地察看了部分事故多发地段和城区红绿灯道口,视察了交通远程监控中心等场所。
检查组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施行以来,县政府及职能部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县域主干道通行效率,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针对法律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机动车超载超员和电动车事故多发高发、道路交通配套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等问题,检查组要求县政府及职能部门: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交通安全意识。把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防事故、保安全、促畅通的基础工程,与“七五”普法以及创建文明县城、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等工作有机结合,让《道路交通安全法》真正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加强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在公共场所经常性公开展览重大交通事故图片和影像资料,促进广大群众以案为鉴、遵规守法。
坚持教育与劝导并重,通过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定期公开曝光电瓶车随意变道抢道、行人随意横穿公路等违法行为,达到曝光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二要坚持齐抓共管,加大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压实政府辖区道路交通管理主体责任,明确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以国省道、主要县乡道为重点,进一步提升道路管控能力。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交通安全联席会议作用。采取专项整治与经常性执法相结合等方式,推进运管、路政、交警等部门联合执法的常态化。严格营运市场监管,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和人员从业资格关,建立接送学生车辆管理长效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查严处涉牌涉证、酒驾醉驾、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三要完善基础设施,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科学规划设计道路及配套设施,确保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主动适应机动车快速增长需求,对新建的公共场所、商贸区和住宅小区规划建设好停车泊位,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科学设置城镇主干道出入口和长期拥堵路段的交通标志线、信号灯,提高道路交通通行效率。加快推进农村道路生命防护工程和五小安全工程建设,不断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