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公安工作动员会召开
近日,枞阳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公安工作动员会在县公安局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付和平、齐大忠出席,评议工作组全体成员,县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基层民警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评议,是“法授其权”、“法定其责”,是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的重要举措。公安机关作为维护和管理社会治安的主要职能部门以及刑事司法重要力量,在构建民主法治社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担负着重要职责。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公安工作,既是法律监督,也是工作支持;既是对公安机关贯彻县委政府决策部署情况的一次检验,也是促进其不断改进工作的有效途径。
会议要求,一要认真学习《枞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和《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公安局工作实施方案》,准确把握工作评议程序和要求。二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调研,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了解工作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三要抓好整改落实中心环节,未评先改、边评边改、评后快改。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逐步加以地解决。
会议强调,工作评议是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很强的监督工作,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任务,形成合力,共同把评议工作做好。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妥善处理好公安机关日常工作和评议工作的关系,确保两不误、两促进。要严肃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执行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以求真务实的态度,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