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枞阳县2016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7年6月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
枞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副局长钱文泽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枞阳县2016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并结合审议县审计局局长方晓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枞阳县本级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的初审意见,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枞阳县2016年县级财政决算。
枞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副局长钱文泽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枞阳县2016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并结合审议县审计局局长方晓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枞阳县本级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的初审意见,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枞阳县2016年县级财政决算。